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,这些重要论述高屋建瓴、统揽全局、思想深邃、内涵丰富,既讲理论又讲实践、既讲当下又讲长远,既讲问题又讲方法,既讲战略又讲战术,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思想坚定政治立场,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情怀,体现了对安全生产规律性认识,为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,提供了根本遵循。
一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提出的六大要点
(一)强化红线意识,实施安全发展战略。
(二)抓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。
(三)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。
(四)加快安全监管方面改革创新。
(五)全面构建长效机制。
(六)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。
二、习近平关于复工复产的论述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
全国防疫工作进入新阶段,要在继续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,更好复工复产,做到安全生产、健康生产。
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同时,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各项工作,坚决克服麻痹思想。
当前,全国正在复工复产,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,分区分类加强安全监管执法,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,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,努力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,为实现“两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作出贡献。
三、习近平总书记历年来关于安全生产的论述
(一)血的教训极其深刻,必须牢牢记取
2013年11月23日,习近平总书记提出:
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,强化企业主体责任,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,认真吸取教训,注重举一反三,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。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,常抓不懈,丝毫放松不得,否则就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。
2016年1月6日,总书记提出:
抓紧研究制定应急管理、自然灾害防治、应急救援组织、国家消防救援人员、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,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。
(二)生命重于泰山,红线不可逾越
2013年6月6日,总书记提出:
人命关天,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。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。
2013年11月24日,总书记提出:
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个观念。这个观念一定要非常明确、非常强烈、非常坚定。各地区各部门、各类企业都要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、严要求。
2016年7月20日,总书记提出:
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,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,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。
2016年10月31日,总书记提出:
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,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,坚持标本兼治、综合治理、系统建设,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。
(三)一以贯之,树立安全发展观念
2015年5月29日,总书记提出:
公共安全连着千家万户,确保公共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。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,自觉把维护公共安全放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中来认识。扎实做好公共安全工作,努力为人民安居乐业、社会安定有序、国家长治久安编织全方位、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。
2017年10月28日,总书记提出:
树立安全发展理念,弘扬生命至上、安全第一的思想,健全公共安全体系,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,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,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。
2020年4月10日,总书记提出:
生命重于泰山。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,树牢安全发展理念,决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,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,搞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。
(四)强化风险防控,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
2017年10月28日,总书记提出:
要坚持标本兼治,坚持关口前移,加强日常防范,加强源头治理、前段处理,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形势分析制度,及时清除公共安全隐患。
2019年1月21日,总书记提出:
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,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;既要打好防范和地域风险的有准备之战,也要打好化险为夷、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。
2020年4月8日,总书记提出:
要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,完善各类应急预案,提高应急处置能力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。
2020年4月10日,总书记提出:
要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,层层压实责任,狠抓整改落实,强化风险防控,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,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。
(五)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
2013年6月6日,总书记提出:
坚持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;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。
2013年11月25日,总书记提出:
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做到安全投入到位、安全培训到位、基础管理到位、应急救援到位,确保安全生产。中央企业要带头做好表率。各级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,依法依规,严管严抓。
2015年5月31日,总书记提出:
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承担起“促一方发展、保一方平安”的政治责任,明确并严格落实责任制,落实责任追究。
2016年10月11日,总书记提出:
要作出制度性安排,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、严格的依法措施、有效的体制机制、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,解决好安全生产领域的突出问题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(六)坚持依法治理,提高安全生产法制化水平
2013年11月23日,总书记提出:
必须强化依法治理,用法制思维和法制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,要坚持依法治理,加快基层监管力量,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法制化水平,这是最根本的举措。
坚持依法治理,运用法制思维和法制方式提高应急管理的法制化、规范化水平,系统梳理和修订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。
2016年1月6日,总书记提出:
安全稳定工作连着千家万户,宁可百日紧,不可一日松。面对公共安全事故,不能止于追责,还必须梳理背后的共性问题,做到一方出事故,多方受教育;一地有隐患,全国受警示。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“生命重于泰山”,充分体现了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情怀与担当,饱含着浓厚的生命意识与深切的人文关怀,要始终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。生命最宝贵,安全大于天。